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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有优惠 最高补贴540元/月

来源:余杭人才网 时间:2016-10-28 作者:余杭人才网 浏览量:

余杭区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审核通过后,在余杭区内自行租赁符合相应条件的社会房源,最高可享受租金补贴540元/月,保障家庭享受的公租房租金补贴经核定后定期发放给房屋出租人。

  相关申请材料及表格可在区住房保障办网站www.yhfg.gov.cn下载。
  业务咨询电话:89186525、89186505
  配租咨询电话:89183651

  一、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在余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或创业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纳入受理范围。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租房须同时符合哪些条件?

  1.申请人具有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常住户籍,或持有余杭区内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须在区内用人单位工作,并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费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住所(或经营场所)在区内的营业执照和6个月(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在区内无房;

  5.申请家庭未享受区内人才住房保障等优惠政策;

  6.申请家庭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在当期受理通告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初审。

  3.镇街(开发区)或主管部门审核。

  4.区级部门联审。审核结果确认后,进行公示。

  四、享受的租金补贴如何计算

  公式:租金补贴=享受面积标准×租金补贴标准。

  享受面积标准按享受人数分为3档:单人户36平方米;两人户45平方米;三人及以上户60平方米

  租金补贴标准按地域划分,分为3档,现执行的标准为9元/平方米/月、8元/平方米/月、7元/平方米/月

  例:小王婚后,申请了余杭区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公共租赁住房,并租住在南苑街道,租金为1000元,参照2015年租金补贴标准为9元/平方米/月,按照两人户(享受面积45平方米)计算,请问小王的租金构成如何计算?
    小王的租金补贴=45平方米×9元/平方米/月=405元
    小王自行支付部分=1000元-405元=5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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