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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以及临平周边的居民朋友注意了,今年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开始了!返回公告列表 >>

2020-06-10 被浏览:162次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余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余教〔2020〕57号),现将临平、东湖、南苑、星桥4个街道(不含东湖街道托管社区,以下简称临平城区)2020年秋季公办初中、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生对象




(一)以下儿童少年,可以在临平城区申请就读小学、初中。

1.第一类:临平城区户籍儿童少年。

A表生:本人户籍在学区内,且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略)为依据;本人户籍在学区内,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以房产证为依据。

B表生:本人户籍在学区内,但不属于上述类型。

2.第二类:余杭区户籍少年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临平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以2019年5月31日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

具有余杭区户籍,小学已在临平原城区学校在籍在读的少年。(适用初中)

在临平城区小学就读,因跨区、县(市)就读民办小学或搬家迁户,导致目前户籍在市内其他区、县(市),有意向在临平城区入学的少年。(适用初中)

3.第三类

(1)小学:适龄儿童本人持临平城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2)初中:

A表生:临平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且持有杭州市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B表生:余杭区(除临平城区外)小学应届毕业生,持有临平城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临平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以房产证为依据)。

4.其他由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其他类),具体如下: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临平城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临平城区的儿童少年;

(2)驻地临平城区的现役军人子女;

(3)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临平城区的下列儿童少年: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4)符合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居住在临平城区,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临平城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临平城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5)在临平城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儿童少年。

(二)上述儿童少年应同时满足:

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下同):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或往年经余杭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儿童。

初中(含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初中部,下同):小学应届毕业生。




02


招生学校、学区范围


注:
1.临平城区部分街道涉及行政区划调整,上述学区范围为调整前社区;
2.东湖街道部分拆迁安置户根据回迁安置点进行分流安置;
3.以上学校招生范围不含东湖街道托管社区;
4.林苑学校、育蕾学校、良山学校(乔司校区)承担临平城区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分流任务。


03


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0年,有意向在临平城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完成信息登记和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注:
1.请有入学意向的家长在端口开放时间完成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2.“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和“杭州市小升初入学管理系统”是2020年秋季公办初中、小学招生的唯一指定报名端口,除此以外的网络报名方式均为无效。


04


招生录取办法




当一所学校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时,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一、二、三类别先后顺序录取,其中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根据“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录取。

符合条件的其他类儿童少年,根据省、市、区招生优待相关政策,妥善安置。




05


录取安排




(一)初中

6月19日,直接报名公办初中的第一类完成录取,由录取学校通知录取结果,根据学校要求,携相关材料按时到学校报到。

6月23日,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初中未录取的第一类,及报名公办初中的第二类完成录取,由录取学校通知录取结果,根据学校要求,携相关材料按时到学校报到。

6月26日,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初中未录取及直接报名公办初中的第三类和其他类完成录取,由录取学校通知录取结果,根据学校要求,携相关材料按时到学校报到。

(二)小学

7月4日-5日,直接报名公办小学第一类和第二类的现场核验,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请家长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现场核验时请携带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7月14日,直接报名公办小学第一类,经现场核验通过后完成录取,由录取学校通知录取结果,根据学校要求,携相关材料按时到学校报到。

7月15日,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学校未录取的第一类,携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材料至临平教育辅导站(星火南路80号)进行现场核验。

7月17日,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小学未录取的第一类,及报名公办小学的第二类,核验通过后完成录取,由录取学校通知录取结果,根据学校要求,携相关材料按时到学校报到。

7月18日-19日,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小学未录取及直接报名公办小学的第三类和其他类,至临平第五中学进行现场核验,具体时间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请家长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现场核验时请携带户口本、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7月24日,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小学未录取及直接报名公办小学的第三类和其他类,核验通过后完成录取,由录取学校通知录取结果,根据学校要求,携相关材料按时到学校报到。





06


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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