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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能否约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

来源:余杭区人力社保咨询服务中心 时间:2017-06-20 作者:余杭人才网 浏览量:

单位没给员工缴纳社保,而且拒绝补缴,理由是:合同上已经约定好了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小明的朋友最近碰到的麻烦事儿~请问怎么解呢?

小明:“不好意思晚到了,前面朋友遇到点麻烦事找我商量!”
老王:“没关系,不是找你麻烦就行,事情解决了吗?”
小明:“还没,我朋友发现单位没给他缴费,而且拒绝为他补缴。理由是说因为合同上已经约定好了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所以按照约定可以不缴费。”
阿亮:“单位的说法明显错误,劳动合同上约定单位不为员工缴费的条款本身就不作数,若单位未依法缴费,你朋友可以以此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小明:“对哦,解除还有补偿金呢,幸好有二位良师提点,我赶紧打电话跟朋友说。”
老王:“良师都到了,为何不见益友?”
小明:“。。。只有损友!”

小贴示: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未依法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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